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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发表庄严承诺

发布时间: 2010/04/28 16:07:36


中国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在第二十七届

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发表庄严承诺

  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于1999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以中国常驻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乔宗淮大使为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立忠为团长的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出席了这次国际大会,并响应大会的号召,分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向大会递交承诺书。

  根据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大会是运动的最高审议机构,与会者包括176个国家红会代表团和188个日内瓦公约签约国政府代表团。第27届国际大会以“人道的力量”为主题召开在世纪之交,更具有重要意义。为宣示各国政府尊重并履行国际人道法的义务和决心以及显示运动各方的团结和力量,国际大会号召与会各国政府和红会代表团依照大会宣言和行动计划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专项承诺,提交大会秘书处收录并公布。这一号召得到与会各方的积极响应,据大会秘书处统计,截至11月6日会议闭幕时,大会共收到387项承诺,内容涉及尊重和宣传国际人道法、救灾备灾、卫生救护、青少年和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

       中国政府的承诺书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此承诺:

  一、履行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等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人道法文书的有关规定;

  二、广泛进行和加强人道主义法的传播与教育;

  三、加强对易受灾害区域的综合减灾项目的建设;

  四、加强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多渠道增加减灾投入;

  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

  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七、支持中国红十字会落实《中国红十字会2000-2004年工作规划》;

  八、继续支持中国红十字会进行志愿人员培训,为志愿人员从事志愿工作提供便利;

  九、尽力支持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人道主义活动,并根据与其达成的协议,为国际联合会在北京设立东亚地区代办处提供便利。

  中国政府出席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代表团团长      
  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乔宗淮(签字)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于日内瓦          

 

       中国红十字会的承诺书全文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庄严承诺:

  关于备灾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并完善现有的6个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及省级备灾救灾中心,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使之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及效益;

  二、有计划地鼓励并支持建设新的各级备灾救灾中心;

  三、加强备灾救灾范畴内的相关培训工作,包括管理、后勤、财务方面的培训;

  四、落实和完成以提高备灾救灾能力为目标的覆盖全国各个省级分会的计算机通讯网络的建设;

  五、在2004年前,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包括总会和各省、区、市分会在内的快速高效的备灾和救灾反应网络,从而在整体上明显提高中国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能力。

  关于红十字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工作

  一、继续落实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达成的《1998-2001年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基本知识合作计划》,并讨论和制订2001年以后的合作计划;

  二、组织和举办一系列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传播人员培训班,传授有关基本知识和传播技巧,鼓励并支持他们组织本地区的传播培训工作;

  三、用中文翻译、编写并印发针对不同对象的传播用的基本教材(包括音像教材),并将一些重要教材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印发;

  四、在2004年前,初步将全国各省级分会及部分地、市级分会主管传播工作的干部较系统地轮训一遍,建成一支具有基本知识和传播技巧的传播骨干队伍和网络;

  五、继续协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中国武装部队内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关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和培训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出席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代表团团长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立忠(签字)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于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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