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月,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140500MB02931305)。
晋城市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是市委和市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多年来,晋城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红十字会工作安排,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在赈济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贡献。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市红十字会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和监事会秘书科。
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人事、财务、理事会、基金会、宣教、执法、外事、友好交流等工作。
赈济救护科:负责备灾救灾、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突发事件救援、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红十字青少年、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资料库、预防艾滋病、遗体器官捐献、社会募捐等工作。
监事会秘书科: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市红十字会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晋城市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晋城市老年病专科医院。